深圳市2017年1月份纳税申报重大变化及提醒
更新日期:2017-2-13 9:25:01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2065次
1.一般纳税人需进行增值税申报和企业所得税2016年4季度申报;
2.小规模纳税人需进行增值税季报与企业所得税2016年4季度申报;
3.部分纳税人还需进行消费税申报。
同时,2017年1月征期又受到多重因素影响:
一是征期短。1月份征期到16日结束,不会再顺延。
二是金税三期涉及重大升级。金税三期152版本于12月31日发布,版本中新增减免税规则,对各类申报表中897个数据项增加了逻辑校验。按照总局要求电子税务局等申报软件同时进行相关调整,该调整可能影响纳税人申报。
三是税款所属期2016年10月1日起,深圳市国税局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执行,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间按照季度和年度报送。
经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决定,从2017年2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将判断该纳税人是否已经申报了2016年第4季度的财务报表,如未申报,则不允许纳税人申报2017年1月属期的增值税,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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