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搜索: 注册香港公司 注册离岸公司 全球商标注册 注册香港公司条件 香港公司年检

首页 > 企业破产重整服务说明书 >  企业破产重整的概念

企业破产重整的概念

更新日期:2020-4-10 16:55:23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2152次

挂牌上市热线电话:400-880-8199  0755-82144980   13682422600

企业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破产重整又名“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整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企业破产重整是引进英美法系的一种破产保护制度,使那些濒临绝境的企业有了重整、拯救的制度保障。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企业进行破产重整的目的是要救活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免除部分债权,让快要破产的企业重获生机。如有企业破产重整服务进一步查询或业务办理,请致电登尼特集团:852-27826888(香港);0755-82143181(中国);603-21418908(马来西亚)。

返回首页     返回上页
公司注册| 商标注册| 年报税报| 条形码申请| 职位招聘 | 回馈意见 | 网站声明 | 保密条款 | 网站地图| 书文推荐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香港 852-27826888  中国总机 400-880-8199   马来西亚电话 603-21418908   投诉电话:13902990902   投诉微信号:cchkhncn
版权所有:深圳市登尼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17018390号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