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情万花筒 > 7月深圳将对电商平台企业最高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根据《〈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圳将从加速发展大型电商平台、大力推进电商应用、强化跨境电商发展优势、搭建成熟完善的电商支撑服务体系四大方面对电商企业进行资助。对深圳市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通过其平台进行网络销售的在深注册的集团内企业,纳入深圳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网络零售额首次超过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1000万元、8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施细则》将于7月1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