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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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包含体现在或应用于制品的视觉装饰特征。由于外观上有外观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主题可以涉及制品的构型或形状,应用于制品的表面装饰或构型和表面装饰的组合。表面装饰的设计与其所应用的物品密不可分,并且不能单独存在。它必须是应用于装饰品的确定的表面装饰图案。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或商标局)在履行其与专利有关的职责时,会审查申请并在申请人有权获得专利时授予其发明专利。专利法规定,凡发明任何新的,原创的和装饰性的外观设计发明的人,都可以授予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仅保护物品的外观,而不保护结构或功能性特征。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
2012年12月18日,《 2012年专利法条约实施法》(PLTIA)签署成为法律。 PLTIA尤其规定了实施1999年《海牙协定中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的日内瓦文本》(“海牙协定”)的规定。 这些规定(PLTIA的标题I)于2015年5月13日生效。因此,由2015年5月13日或之后提交的申请产生的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5年。 但是,2015年5月13日之前提交的外观设计申请所授予的专利,自授予之日起为14年。
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之间的区别?
一般而言,“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物品的使用和工作方式,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物品的外观。如果发明既具有实用性又具有装饰性外观,则可以在一件商品上同时获得外观设计和实用专利。尽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在法律上提供了单独的保护,但制品的实用性和装饰性不容易分开,制品可能同时具有功能性和装饰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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