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分公司注销
厦门分公司注销:0592-5330525
一、厦门分公司注销依据: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厦门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销毁相关证件。
二、厦门分公司注销条件: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厦门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三、厦门分公司注销申请材料:
《厦门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厦门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厦门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厦门分公司注销步骤:
厦门分公司注销国税:带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分公司公章、分公司法人章、分公司法人身份证、总公司出具的注销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总公司出具的成立清算组的股东会决议、清算组成员出具的清算报告、分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书.
厦门分公司注销地税:带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分公司公章、分公司法人章、分公司法人身份证、总公司出具的注销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总公司出具的成立清算组的股东会决议、清算组成员出具的清算报告、分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书+国税清税证明.
注销厦门分公司账户:带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分公司公章、分公司法人章、分公司法人身份证、预留印鉴章里面的所有章、分公司开户许可证、国地税清税证明.
厦门分公司工商注销:这个是比较简单的也是快的。总公司出具的注销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总公司出具的成立清算组的股东会决议、清算组成员出具的清算报告、分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书、总公司公章、分公司营业执照、国地税清税证明.
特别提醒: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所有文件材料须真实有效.
五、厦门注销公司联系我们:
厦门登尼特承接厦门注销公司、厦门注销分公司、厦门注销外资公司、厦门注销海外公司、厦门注销合伙公司、厦门注销代表处等注销服务。欢迎您拨打厦门登尼特热线:0592-5330525、18046280349.QQ/微信:2355891255或发电子邮件到2355891255@qq.com, 登尼特集团http://www.tannet-group.com 厦门登尼特网站http://www.xmtannet.com/厦门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1号新景中心A座26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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