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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被撤三后应该怎么做?

更新日期:2026-03-30 17:39:36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443次

商标被撤三(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后,核心是抢时效、交证据、走程序,按阶段依次应对,避免商标被注销。

一、收到《提供使用证据通知》:立即答辩(2 个月内)
这是最关键的第一步,逾期未提交证据且无正当理由,商标将被直接撤销。
1、准备核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1)直接使用证据:商品 / 服务包装、标签、合同 + 发票 + 物流单、电商平台销售记录(公证)、广告宣传、展会资料、许可使用合同及备案证明。
(2)正当理由抗辩:若确未使用,提交不可抗力、政策限制、破产清算等证明。
(3)证据要求:时间在近三年、商标标识一致、使用在核定商品 / 服务上、能证明真实商业使用。
2、提交答辩
(1)时限:收到通知之日起2 个月内。
(2)方式:优先线上(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答辩绑定码提交);或线下邮寄 / 现场提交(一式两份,盖章)。
(3)材料:答辩书、证据目录、使用证据、主体资格证明、代理委托书(如有)。

二、收到《撤销决定书》:申请复审(15 日内)
若答辩失败被撤销,15 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国知局。
1、材料:复审申请书、理由书、原答辩证据 + 新证据、决定书、主体证明、代理手续。
2、提交:线上或邮寄至商评委,15 日为法定期限,不可延期国知局。

三、复审失败:行政诉讼(30 日内)
对商评委复审裁定不服,30 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一审判决,15 日内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四、最终被撤销:后续补救
1、重新注册:撤销生效满1 年后,可重新申请该商标(避免与在先权利冲突)。
2、协商和解:与撤三申请人沟通,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达成协议。
3、品牌过渡:及时更换标识,布局新商标,降低损失。

五、关键时间节点(务必牢记)
1、提供使用证据:2 个月(收到通知起)。
2、申请复审:15 日(收到撤销决定起)国知局。
3、行政诉讼:30 日(收到复审裁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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