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布了知识产权资金补贴政策
更新日期:2020-12-2 15:21:39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817次
商标资助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并经各指定国核准注册的,按指定国家或地区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商标最多资助不超过10000元。
(二)取得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3000元,且该项同一申请人年度受资助件数不得超过3件。
(三)在单一国家取得国外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且该项同一申请人年度受资助件数不得超过3件。
对商标续展、变更、转让、转移等行为不予资助。
用款单位和个人所获得的各级商标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商标代理服务费总额,且年度获得市级商标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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