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信息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税范围扩大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税范围扩大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税范围
更新日期:2020-04-10 15:27:57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2427次

导读: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税范围,由直接与国际运输单位发生业务的代理环节,扩大到间接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环节。登尼特企业孵化器请您参考来自《法制日报》的资讯:
   
据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1日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试点时,给予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免税范围限定在直接与国际运输单位发生业务的代理环节。政策出台后,税务总局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到,国际货代免税政策范围过窄,间接提供国际货代服务的纳税人无法享受,税负有所上升。
   
为妥善解决问题,前期税务总局安排上海、北京、天津、深圳、江苏、大连、青岛等国际货代较集中的国税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并认真听取了30余家货代企业、行业协会代表的意见建议。
   
税务总局公告明确,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但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其他代理人支付的全部代理费用,得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否则不能免税。

登尼特集团企业财务税务服务中心专业提供企业财务税务服务,如有进一步关于企业财务税务方面的咨询,欢迎您来电:852-27826888(香港);755-82143181(中国);603-21455360(马来西亚)。

返回首页     返回上页
公司注册| 商标注册| 年报税报| 条形码申请| 回馈意见 | 网站声明 | 保密条款 | 网站地图| 书文推荐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香港 852-27826888  中国总机 400-880-8199   马来西亚电话 603-21418908   投诉电话:13902990902   投诉微信号:cchkhncn
版权所有:深圳市登尼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17018390号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