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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公布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资方案

国内产业投资者优先 引资不会采取公开发行证券的方式进行
更新日期:2020-4-9 15:40:36    来源:网易财经浏览次数:1574次

导读:登尼特企业孵化器获悉,中石化正式公布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引资方案,确定将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而投资者将优先选择国内产业投资者。以下请看详细报道。

 

在2月初宣布将对旗下油品销售业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经过四个月筹备,中石化今晚正式公布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引资方案,确定将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而投资者将优先选择国内产业投资者。

 

中石化今晚发布公告表示,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经重组后,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与此同时,销售公司已完成本次引资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截至2014年4月30日,销售公司总资产为3417.58亿元。

 

不会通过公开发行证券方式进行
中石化再次强调,本次引资引入的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中国石化董事会已授权董事长在社会和民营资本持有销售公司股权比例不超过30%的情况下确定投资者、持股比例、参股条款和条件,组织实施该方案及办理相关程序。同时,引资也不会采取公开发行证券的方式进行。

 

对于不超30%的持股比例安排,早前中石化曾对网易财经表示,目前董事长得到的授权是“持股比例不超过30%”,将来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外界资本非常踊跃,参与状况比较好,那么经过董事会审议后也有可能提高社会和民营资本的持股比例。

 

中石化表示,本次引资采用多轮评选、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分阶段实施。引资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原则。中国石化和销售公司将共同成立由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内外部专家组成的独立评价委员会对选定的意向投资者进行评议。

 

按照中石化的设想,引资方案设定将分为两个阶段多轮竞价。第1阶段是中石化将根据投资者的资质条件确定潜在投资者,经过报价和评议后选择和确定意向投资者。

 

第二阶段是谈判交割,中国石化及销售公司与意向投资者就增资扩股协议、销售公司章程等谈判,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文件。从公告内容看,对投资者的选择确定体现了“三个优先”,即产业投资者优先、国内投资者优先、惠及广大人民的投资者优先。

 

从油品提供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
中石化表示,旗下销售公司油品业务盈利能力较强、资产回报率较高,在境内成品油销售领域占据主导地位。

 

截至2013年底,拥有自营加油(气)站30351座,成品油管线超过1万公里,储存设施的总库容约1500万立方米。2013年成品油总经营量为1.8亿吨,其中境内1.65亿吨、市场份额超过60%。截至2013年底,累计发行中国石化加油卡1.08亿张,拥有约8000万加油卡持卡客户。

 

2013年,销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98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251亿元;2014年1-4月,销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76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77亿元。

 

在非油品业务方面,2008年销售公司正式启动非油品业务并将其确立为主营业务,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1亿元。目前开展的主要非油品业务包括便利店、电商(“易捷网”)、汽车服务、广告等。截至2013年底,拥有“易捷”品牌便利店23431家。2013年和2014年1-4月,销售公司非油品业务分别实现交易额人民币132.87亿元和人民币47.57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国外成熟市场加油站利润有50%来自非油品业务。美国17.4万座加油站中,有12万座加油站(69%)设有便利店,多采用“加油站+便利店”、“加油站+汽车维护”等组合模式,油品销售利润仅占利润总额的46%,其他54%均来自于便利店及快餐等非油业务。

 

中石化设想,未来将提供综合性服务。今后,销售公司在发展优势油品业务的同时,将发挥平台优势,拓展便利店、汽车服务、O2O、车联网、金融服务、广告等非油业务,逐步提供综合性服务,打造让消费者信赖、人民满意的生活驿站。

 

建立多元化董事会化解外界担忧
此前,由于中石化资产的庞大体量,舆论担心外来投资者在不可能获得控股权的情况下,也将失去未来在合资业务中的话语权。

 

对此,中石化公布的引资方案显示,销售公司将建立多元化的董事会。除中国石化派出董事以外,还将引入代表社会和资本的董事及独立董事、职工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计划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与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

 

同时销售公司还将建立导向明确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市场化、契约化、职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目标;建立市场化的薪酬体系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2014年2月19日,中国石化发布公告,宣布在对油品销售业务进行审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同时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4月1日,中国石化将所属油品销售业务资产整体移交给销售公司拥有、管理和控制。

 

将31家省级分公司及其管理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中石化(香港)航空燃油有限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全部注入到销售公司。4月24日,确定中金公司、德意志银行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美国银行集团等4家公司为财务顾问。

 

如有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致电登尼特0755-82143181,或发邮件至23557250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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