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南服务介绍 > 免征关税41万,海南洋浦港加工增值内销税收征管政策落地实施

免征关税41万,海南洋浦港加工增值内销税收征管政策落地实施

更新日期:2021-08-17 15:55:03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713次

免征关税41万,海南洋浦港加工增值内销税收征管政策落地实施,上月海南省海口海关洋浦港海关受理海南某某国际粮油有限公司加工增值内销大豆油500吨,进口货值455万元,享受免征关税41万,。这是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售票内销出区享受免征关税货物,标志着海南自贸港洋浦港加工增值内销税收征管政策落地实施。

在海南享受加工增值内销免征关税政策的企业条件
1、鼓励类产业企业
2、在洋浦保税港区登记注册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经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备案

在海南享受加工增值免征进口关税的货物条件
1、不含进口料件
2、含进口料件并满足两个条件:(1)洋浦保税港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2)加工增值超过(含)百分之30。

如何在海南申报办理加工增值业务
通过洋浦保税港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备案和加工增值业务办理
1、备案企业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加工增值申报手续
2、审核通过后,海关系统自动生成该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进口关税确认编号
3、备案企业将该编号告知境内区外进口企业
4、境内区外进口企业凭该编号,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手续,自行缴纳相关税款

以上就是关于加工增值内销税收征管政策的相关内容,已经有企业成功享受该项政策带来的福利,只要你符合条件,就可以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果还有疑问,欢迎留言及咨询热线13368902308,张女士。

返回首页     返回上页
公司注册| 商标注册| 年报税报| 条形码申请| 回馈意见 | 网站声明 | 保密条款 | 网站地图| 书文推荐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香港 852-27826888  中国总机 400-880-8199   马来西亚电话 603-21418908   投诉电话:13902990902   投诉微信号:cchkhncn
版权所有:深圳市登尼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17018390号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