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海南自贸港跨境投资红利政策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海南自贸港跨境投资红利政策,在中国境内,大部分城市对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的约束都是很大的,政策有些缩紧,但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海南省拥有更大制度创新空间,这对于做私募投资的人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简称“QFLP”)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包括QFLP管理企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和QFLP基金(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
2020年10月海南地方金融部合印发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QFLP/QDLP双向跨境投资业务、双十五的税收优惠、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等系列政策,让海南金融私募行业发展进入了快车道。
目前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按照普通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在工商注册的资本金额度范围内可实现资金的自由汇入,利润、股息、红利在确保真实性的情况下可自由汇出。外汇登记办理也已下放至银行,程序更加简便,基本实现自贸港总体方案的要求。
海南自贸港跨境投资红利政策,一是免联审,登记注册简便。不设联审机制,企业申请设立流程较短,所需提交材料较少;
二是七不得,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QFLP基金的经营范围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明确七不得,同时通过采取例外的方式为QFLP基金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和进行企业债券交易的部分投资标的预留了空间。
股权投资企业不得从事以下业务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
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挪用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三是零门槛,根据QFLP暂行办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登记注册无zui低准入门槛要求;
四是无差别,内外资平等待之QFLP暂行办法对内外资QFLP管理企业的要求一致,且明确允许内资管外资和外资管内资的业务模式;
五是优惠多配套支持政策力度更大,QFLP暂行办法从个人所得税、配套优惠措施和园区落地奖励等方面明确了优惠政策,同时金融监管部将积ji推动QFLP业务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将享受更多税收优惠。
目前海南比其他国内任何省市都存在更大的制度创新空间,在很多方面甚至优于上海和深圳,境外投资者通过QFLP可以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国内VC(风险投资)和PE市场,跨境投资双向突破,海南自贸港的金融业态更加丰富,想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欢迎联系电话133689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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