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司报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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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2月海南公司报税时间11月是申报期起11月1日、申报期此11月15日;018年11月、12月海南公司报税时间12月是申报期起12月1日、申报期止12月17日;详细征收项目,纳税期限如表所示及关于海南公司纳税申报期限相关法律规定。
一、2018年未来11月、12月海南公司报税时间
月份 |
征收项目 |
纳税期限 |
申报期起 |
申报期此 |
十一月份 |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 |
月 |
11月1日 |
11月15日 |
十二月份 |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 |
月 |
12月1日 |
12月17日 |
(注: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海南省市2018年11月和2018年12月的具体纳税申报期限时间安排可能有所不同,也可能会有变化,具体这两个月的纳税申报期限请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公告为准,如不清楚,也可以拨打海南登尼特转接进行咨询查询即可)
二、关于海南纳税申报期限相关法律规定
1、《海南省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2、《海南省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
3、《海南省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消费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
4、《海南省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分季度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5、《海南省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6.《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海南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第十四条规定:基金缴纳义务人按季申报缴纳基金。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基金。
如有进一步要了解海南报税时间欢迎随时拨打登尼特或海南登尼特服务热线:0898-65329501或13337581563咨询,海南登尼特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6楼6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