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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东莞外商代表处

注册东莞外商代表处|东莞代表处注册|东莞公司注册
更新日期:2018-06-21 17:05:04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1320次

注册东莞外商代表处咨询电话:0755-82143512 13560711622

注册东莞外商代表处是登尼特的业务之一,为了让客商更好的了解东莞公司注册,小编就此为大家做出了如下的说明。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北距广州50公里,南离深圳90公里,水路至香港47海里,至澳门48海里,是广州与香港之间水陆交通的必经之地。全市陆地面积2465平方公里。1985年9月撤县设市,1988年1月,东莞升格为不设县的地级市,现下辖32个镇区、594个村,有常住人口150.82万,外来人口500多万。

一、注册东莞外商代表处流程
1、委托流程:填写委托书(签署协议)→交付款项→提交设立资料→审核资料→送政府办理→告知进程→约10-15个工作日完成→通知客户取资料→交余款→交接证照。
2、政府流程:工商局【场地调查】(如需)→工商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地税。
3、客户流程:确定首席代表→确定东莞办公地点→办理律师公证并由中国指定官方机构加签→提交银行资信证明→委托办理→签署文件→交付款项→等待办理→交余款→交接证照。

二、东莞外商代表处注册所需资料
境外方面
1)外国(地区)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指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主体资格证明或其它有关营业证明。总公司证照原件及印章(备用)。(公证认证)
2)外国(地区)企业的章程或组织协议。(公证认证)
3)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
4)外国(地区)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公证认证)
5)同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总公司资料(含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律师公证原件二份(属外国企业的,须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文件(原件),属港、澳地区企业的,须提交经中国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认证的文件,并分别经中国港澳法律服务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原件,属台湾地区企业的,须提交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的证明文件)

境内方面
1)写字楼的房地产证或租赁合同书原件2份(要求:以发起企业名称或驻东莞首席代表姓名租用;一般30平方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用途为商用;该合同须经租赁管理所登记加盖“合同登记专用章”;租赁合同不得涂改);
2)代表机构驻在场所的使用证明:场所为派出企业租赁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确认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地场所为派出企业自有的,提交派出企业出具的使用声明(原件1份)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应填写市、区、街道名、门牌号、大厦名称及房间号;
3)更多资料,欢迎咨询我们

三、外商代表处承办时间
办理时间为15-20个工作日。

四、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咨询热线86-755-82143512,或发邮件到2355725082@qq.com, 也可以直接访问集团网站:www.tannet-group.com  www.for-trademark.com ;登尼特集团更是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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