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周年申报 所有公司注意!
法定责任须知——这不是选项,是义务!
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62条明确规定,所有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不活动公司除外),须每年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表格NAR1),用于更新公司的董事、股东、注册位址、股本等最新法定信息。新注册公司的首份周年申报表须于成立首个周年日后的42日内提交,此后每年一次。根据公司注册处最新指南,这42日的限期包括星期日和公众假期在内。
时效节点(错过1天,罚款翻倍)
提交截止日的计算方式简单直接:NAR1提交截止日 = 公司成立日 + 12个月 + 42天(即法定宽限期)。若第42日落在星期六,期限维持不变;若落在星期日或公众假期,到期日会延至下一工作日。
需特别留意的是——政府不会发出催办信! 公司及其高级人员均有责任自行安排,确保合规申报。
递增式登记费一览(逾期越长,费用越高)
公司注册处采用递增收费制度,且处长无权减免任何逾期登记费:
逾期不超过1个月:登记费 HK$870
逾期1至3个月:登记费 HK$1,740
逾期3至6个月:登记费 HK$2,610
逾期6至9个月:登记费 HK$3,480
超过9个月:最高HK$3,480 + 面临检控
刑事检控风险(超出商业罚款的范畴)
除了须缴付大幅度提高的登记费外,公司及每名责任人(包括董事、公司秘书及经理)均可能被检控,一经定罪,可被处失责罚款——每次失责最高HK$50,000,如持续失责,可被处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HK$700至HK$1,000不等(视适用条例而定)。
严重逾期下的连锁风险
银行账户冻结:逾期逾3个月,银行将于KYC审查时钉死资金进出
董事出入境限制:票传拒收可直接造成进出香港受阻或被海关截留
公司强制除名:逾期超12个月,公司注册处可在宪报刊登除名公告,3个月后公司自动解散,资产归政府所有
NAR1须填报哪些关键内容?
提交NAR1时,公司注册处重点核查以下信息的真实性与一致性:公司注册地址须为香港真实有效地址(非邮政信箱);董事及公司秘书资料须与注册处记录完全一致;股东名册须反映截至周年日当天的实际持股状态;业务性质描述须尽量具体(公司注册处近年对空壳公司审查趋严)。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同步必做!)
根据《公司条例》第653C条,所有香港注册公司(上市公司除外)必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记录对公司持有重大控制权的人士信息——即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或表决权超过25%、有权委任或罢免多数董事等。请注意,SCR与周年申报是两项并行的法定合规义务,缺一不可。
未设、未更新或拒绝查阅SCR,均属刑事违法
虚假陈述更属严重犯罪,最高可处HK$300,000罚款及2年监禁
登尼特集团——TCSP持牌专业秘书服务
登尼特于1999年在香港成立,持有TCSP牌照,具备27年以上香港企业服务经验,提供一站式合规方案:
NAR1周年申报:自动追踪周年日,提前提醒并代办提交
SCR维护:协助建立及更新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确保合规
商业登记证续期:代缴政府费用并办理换证
注册地址提供:提供合资格的香港注册办公地址
法定秘书服务:履行公司秘书法定职责,处理所有法定申报
资质承诺:所有证书及档均经专业律师审核,保证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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