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资移民
香港投资移民,即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于2003年10月27日推出,目的是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但不在香港参与经营业务的人士到香港定居。2015年1月14日,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发表2015年度施政报告,其中在“吸引人才”的策略方面,宣布2015年1月15起暂停推行“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2015年暂停的投资移民计划,阻挡了很多国内人士移民香港的步伐。眼巴巴的看着香港不夜城的璀璨,却无法融入其中,一度让人倍感无奈。直到香港专才计划政策的不断放宽,移民香港才开始变得容易起来。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谈谈2019移民香港的途径。
一、人才入境计划
优才计划,全称人才入境计划,是香港一项人才引进计划,由香港特区政府于2006年2月23日公布正式开始推行,目的是吸引高技术人才和行业人才来港定居,藉以提升香港的竞争力。
申请要求:
1. 申请人年龄需18岁或以上
2. 具备良好的学历及财政能力,满足两套计分制度其中一套的分数要求
3. 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
注:计划不适用于以下国民:阿富汗、柬埔寨、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及越南
随行人员: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子女
优才计划的计分制度主要有以下方式:
方式一:成就计分制
申请人曾获得杰出成就奖(例如奥运奖牌、诺贝尔奖、国家级或国际奖项)
申请人可以证明其工作得到同业肯定,或对其界别的发展有重大贡献(例如获业内颁发终身成就奖)
得分为满分或者零分两种
方式二:综合计分制
最高分是225分,合格分是80分
评分项目包括:年龄、学历或专业资格、语言能力、工作经验、家庭背景(具体评分请参见评分表)日公布,2006年6月正式推出。
居留时间: 签注停留时间模式为:2年+3年+3年
持中国护照的申请人需在国内出入境机构另行办理"逗留D"签注。
一般情况下,人才入境计划的额甄选机制如下:
第一阶段:基本资格
根据本计划提出申请的人士,须首先符合一套「基本资格」的要求,然后才能根据计划所设的两套计分制度的其中一套获取分数。
第二阶段:计分制度
符合「基本资格」所有要求的申请人,可选择以「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的方式接受评核。
第三阶段:甄选程序
甄选程序会定期进行,为申请人分配名额。
第四阶段:原则上批准
在甄选程序中获分配名额的申请人将获发一封「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在接获该函件后,有关申请人须亲身前来香港出席会面,并出示其在申请期间递交的所有档的正本,以便入境处查证。
第五阶段:获签发入境签证/进入许可
在入境处满意查证所有文件而且各相关申请程序均告完成后,获批准的申请人可根据本计划获发逗留香港的入境签证/进入许可。
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简称专才计划。同优才计划不同的是,先得有香港本地的雇主聘用你,然后才能办理专才签证及香港身份证。本计划旨在吸引一些具有认可资历的内地人才和专业人才来港工作,以满足本港人才的需要,提高香港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申请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年龄需18岁或以上
2. 具有学士学位,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3. 申请前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
4.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5. 无犯罪记录
随行人员: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子女
居留时间:签注停留时间模式为:2年+3年+3年;持中国护照的申请人需在国内出入境机构另行办理"逗留D"签注。
1. 人才的逗留期限模式为“2+6”年,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2. 其资格标准为:
申请人已经根据 “人才计划”留港不少于两年;及
申请人在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200万港元或以上
如在获准逗留期间转换工作,只需以书面通知入境处即可。
三、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工作计划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工作计划旨在为有意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在香港就业的专业人士,概述有关的入境安排。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并无配额限制,亦不限行业。
申请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属于非香港本地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或以上
2. 在毕业之后(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计起的半年内申请
随行人员: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子女
居留时间:签注停留时间模式为:1年+2年+3年+3年; 持中国护照的申请人需在国内出入境机构另行办理"逗留D"签注
注: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找到工作,只需要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便可留港12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有意申请留港工作但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可根据院校发出的毕业证明文件提出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便等待成绩公布。
对于内地的应届毕业生来说,可通过申请到香港学习,然后留在香港工作。在香港工作了7年或以上,就可得到香港永久居留权。
四、香港企业家入境计划
香港企业家入境计划意旨在为有意根据一般就业政策前来/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即来港开办或参与业务)的企业家,概述有关的入境安排。
随行人员:配偶和18岁以下未婚子女
申请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年龄18岁或以上
2. 具有学士学位,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3. 拟在香港开办企业、入股企业,或者已经在香港经营企业,能够对香港经济作出重大贡献
适用人士:
1. 外国国民
2. 持中国护照却已在海外拥有永居身份的申请者
3. 持中国护照且在递交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1年的申请者(海外是指中国内地、澳门特别行政区及香港特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并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
4. 计划不适用于以下国民:阿富汗、柬埔寨、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及越南
居留时间:签注停留时间模式为:2年+3年+3年 *申请流程及时间仅供参考,以官方实际审批为准。
企业的评定标准如下:
1.投资款
◆申请人须提交证明文件,以显示申请人在香港投资款额
2.在港开设的职位数目
◆申请人须根据其业务性质及规模,定下组织架构,厘定所需职位及其数目,并列明申请人其业务在香港为本地雇员创造的实质职位数目和级别
3.引进新科技或技能(如适用)
◆申请人应说明可引进新的科技或技能,以及其如何为香港的高增值产业注入创新元素;申请人是否拥有注册专利,以支持香港的知识型经济长远发展等。
五、结婚/投亲定居
结婚/投亲定居即是指夫妻团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照顾子女、父母投靠子女等,都适用于这类签证。
但是每年这种情况进入香港有名额限制,什么时候能排到也不好说,到了香港还要再生活7年才能获得香港永久身份。
返回首页 返回上页




香港公司实际营运有多重要?——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