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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钱服务牌照申请指南

香港金钱服务牌照
更新日期:2020-04-09 14:46:57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1687次

香港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打击洗钱条例)已于2012年4月1日实施。按照打击洗钱条例,任何欲经营汇款及/或货币兑换服务(即打击洗钱条例所界定的金钱服务)的人士须向海关关长(关长)申领牌照。在没有关长发出的牌照情况下经营金钱服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罚款100,000元及监禁6个月。根据打击洗钱条例,关长是有关当局,负责监管金钱服务经营者(即汇款代理人和货币兑换商),监督持牌金钱服务经营者在客户尽职审查及备存纪录的责任和其他发牌规定的合规情况,以及打击无牌经营金钱服务。

香港金钱服务牌照申请条件
首先如果客户是非香港居民就须先注册香港公司。
一、适当人选:
申请人(或其任何合伙人/董事/拥有人)在申请时会被香港海关判定是否有曾被裁定犯的罪行、或是否是未获解除破产的破产人,所载的罪行以及所载的规定于附件1中。两者都不是时才可以申请。

二、经营地址:
1、需要登记的经营地址:
需要登记的经营地址是指你用以经营货币兑换服务或汇款服务的地址以下是一些用以经营金钱服务业务的特定地址的例子:
(i)、该地址用做经营金钱服务的地址;
(ii)、该地址被宣传(包括展示招牌)为用作会见客户的场所;
(iii)、该地址经常受到持牌人的控制,例如以业主或者租户的身份。
如果有特定地址的话须符合:特定地址可让海关人员进入,以执行条例的规定。
如果申请涉及的地址属住宅地址,申请人须确保取得该地址的每名占用人的书面同意,让获授权人进入该地址进行例行视察。
2、符合下列条件的地址无需登记:
(i)位于香港以外地方的地址;
(ii)主要不是用作经营金钱服务的地址
如果没有特定地址地址的话须在申请表格内提供通讯地址。
3、以下例子不需要登记经营地址:
(i)、在非固定的地址经营金钱服务,例如提供---;
(ii)、在顾客的办事处会见顾客;
(iii)、只使用流动电话设备进行交易

香港金钱服务牌照申请所需文件
1、独资经营公司
    •有效商业登记证的复本
    •商业登记册内资料的摘录复本
2、合伙公司
    •有效商业登记证的复本
    •商业登记册内资料的摘录复本
3、本地公司
    •有效商业登记证的复本
    •公司注册证书的复本
    •近期的周年申报表(表格AR1)的复本及在递交近期的周年申报表后存档于公司注册处的所有文件
新成立公司另需:
    •法团成立表格—表格NC1(股份有限公司)或表格NC1G(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的复本
    •集团架构及集团每一成员的持股量百分率的资料
    •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的复本
4、非香港公司
    •有效商业登记证的复本
    •非香港公司的注册证明书复本
    •近期的周年申报表(表格N3)的复本及在递交近期的周年申报表后存档于公司注册处的所有文件
新成立公司另需
    •在香港注册的非香港公司详情–表格N1的复本
    •集团架构及集团每一成员的持股量百分率的资料
    •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的复本

香港金钱服务牌照的申请程序
1、申请人提供公司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周年申报表(如果是新公司则提供公司成立表格)、公司架构、公司每一成员的持股百分率和公司章程大纲及章程细;
2、申请人(或其任何合伙人 / 董事 / 拥有人)需要进行公证人见证来进行适当人选判定;
3、申请人需要与海关人员见面正式签署要求批给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申请书;
  
香港金钱服务牌照的注意事项
1、牌照的有效期为两年。持牌人须在牌照期满前45日或之前递交续牌申请;
2、如果未能成功申请牌照, 所缴费用不会获得退还;
3、持牌人需向关长具报以下详情改变:
(1)业务/法团名称的改变;
(2)金钱服务业务的性质的改变;
(3)主要(通讯)地址的改变;
(4)联络资料的改变;
(5)营业地址资料的改变;
(6)营业地址的电话及传真号码的改变;
(7)在营业地址经营的其他业务的资料的改变;
(8)住宅营业地址的占用人的改变;
(9)独资经营着/合伙人/董事/拥有人的详情的改变;
(10)合伙人/董事/拥有人的改变;
(11)独资经营着/合伙人/董事/拥有人的适当人选身份的改变;
(12)用以经营金钱服务业务的银行账户的改变。

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香港谘询热线852-27837688或深圳热线86-755-82143181,或发邮件到cs@hk-company.com.也可以直接访问网站:www.hk-company.com,www.tannet-group.com,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司: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702-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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