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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个人报税

香港报税
更新日期:2020-02-18 23:45:11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1584次

登尼特集团财税中心由资深的财务顾问组成,透彻了解中国内地、香港及其它国家的税务法则,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凭借对客户业务和行业的深刻认知,可协助客户解决来自中国内地、香港及海外各国的税务问题,为客户辨别营运中的风险与机遇。帮助客户提高合规程度、改善现金流量,争取最多税务优惠。我们可为客户提供香港个人报税服务,现对香港个人报税作简要说明。

如个人在香港受聘、在香港履行职务而入息又超过个人可享有的免税额,个人须就实际入息按课税年度缴纳薪俸税。薪俸税额是按个人的应课税入息实额以累进税率计算;或以总入息净额以标准税率计算,两者取较低的税款额征收。

以个人入息课税的方法计税所获得的税务宽减与薪俸税的税务宽减大致相同。如果未婚而只赚取薪俸收入,则无需选择个人入息课税。除了薪俸、退休金及董事酬金外,个人须在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中申报全权物业的租金收入和从经营独资业务得到的利润。

课税年度是由每年的4月1日至翌年的3月31日。例如2016/17课税年度即是由2016年4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的12个月。每年度的暂缴薪俸税是根据上年度的入息减去扣减项目(和免税额)来评定。

《税务条例》规定以下的情况可招致重罚:♦在你须纳税但没有收到报税表的情况下,没有在限期内通知税务局你须纳税;♦没有呈交报税表,♦过期呈交报税表,或/并♦呈交不正确的报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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