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放债人牌照申请
香港特殊牌照申请
更新日期:2020-02-17 23:46:45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2464次
根据《香港放债人条例》,任何公司在香港欲经营放债人业务必须领取放债人牌照。放债人的领牌事宜及放债交易受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规管。
香港放债人牌照规管机关
• 牌照法庭:负责就放债人牌照申请作出裁定及发出牌照。
• 放债人注册处处长 (现由公司注册处处长兼任):负责处理放债人牌照,牌照续期及在牌照上签注的申请;并备存放债人登记册以供公众查阅。
• 警务处处长:负责执行《放债人条例》,包括审查放债人牌照、牌照续期及签注的申请,以及调查有关放债人的投诉。
在申请香港放债人牌照的过程中,须经过警务处牌照科的严格审查。登尼特集团提供一站式香港放债人牌照申请业务,集团本身亦成功取得放债人牌照,有着丰富的准备经验,能大大提高客户通过审查的机会。
香港放债人牌照申请所需文件
• 申请人具备管理放债业务能力的文件证明
• 申请人财务状况的文件证明
• 租约
• 业主的许可证明
• 由屋宇署签发的 “占用许可证 ” (入伙纸 )
• 于土地注册处查 阅 处所的《土地登记册》
• 处所内的平面图
• 周年申报表 (如申请人为公司 )
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香港咨询热线852-27837688或深圳热线86-755-82143181,或发邮件到cs@hk-company.com .也可以直接访问网站:www.hk-company.com,www.tannet-group.com,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司: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702-703室或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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