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商标续展概念
马来西亚商标续展的概念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一般上是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根据2013年修改的马来西亚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商标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马来西亚商标续展所须提交的材料:
1、马来西亚商标续展《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
2、马来西亚商标续展《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申请人签字/盖章;
3、马来西亚商标续展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马来西亚商标续展需要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
马来西亚商标续展注意事项:
1、续展注册申请可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提出,应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内提出;
2、商标续展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后提出的续展注册申请需额外缴纳宽展注册费;
3、商标续展所需时间:一般自申请之日起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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