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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德国发明专利指南

更新日期:2026-04-20 11:22:33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265次

一、德国发明专利申请的好处
1、构筑商业壁垒:申请专利后,可以让你的产品在市场上拥有一段无竞争的“黄金发展期”
2、提升企业估值:专利是科技公司和初创企业最核心的无形资产之一。
3、授权获利:即使自己不生产,也可以通过授权给他人使用来获得可观收入。
4、吸引投资:向投资人证明你拥有独特的技术,并且这一技术受到保护。

二、德国发明专利申请要求
德国发明专利申请实行强制代理制与语言法定主义,资格审查不属“形式审查”环节,而系申请受理前的前置合法性筛查。DPMA系统在接收电子申请时即自动校验三项刚性条件,任一不符即拒绝生成申请号,不进入后续流程。

三、德国发明专利审查要求
1、提出申请和对专利申请的初步(形式)审查
申请文件应包括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专利局在受理专利申请后,首先对其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文件齐全、手续合格的申请给予申请号和申请日。
2、公布申请
对于初审程序合格的申请,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后予以公布。
3、独立检索和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若申请人提出独立检索请求,审查员则需对相关现有技术进行全面(有限范围内)检索,以确认哪些已公开(现有技术)的文献可加以考虑,从而决定申请所要求发明的可专利性。检索报告(附所有引证文献副本)送交申请人后,检索程序结束。
若申请人(或个别情况为第三方)期望获得德国专利授权或至少一份有关权利要求主题可专利性的全面评估,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7年内向DPMA提交审查请求。
4、实质审查
由一名审查员应申请人请求联合实施检索和实质审查,撰写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申请中存在的缺陷予以披露,根据申请人的回应决定后续程序的进行方式。若申请人在答复中(陈述意见和/或修改)仍未对所指出的缺陷予以正确的修改,审查员将在预见到该申请有望授权的情况下发出第二份通知书。发出第三份或更多份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情况鲜有发生。
在审查的过程中,审查员可根据案件审查情况需要正式传唤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举行听证会,或通过电话和在办公室面谈的方式与其进行非正式的接触。此外,亦可在适当情况下,通过听取申请人、证人或专家的意见获取证据。审查员应当对听证或证据收集予以记录。
5、授权、驳回和异议
若审查员认为可对申请予以结案,将对申请予以授权,或出具理由充足的驳回意见书予以驳回。申请人如对驳回决定不服,可在该决定发出后的1个月内向DPMA提出申诉,如果申诉无法达到救济效果,则可向德国联邦专利法院提出上诉。
在专利授权公布3个月内,任何第三方均有权对授权专利提出异议。

四、德国发明专利注册流程
1、准备申请文件。
2、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3、德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4、德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进行格式及明显实质性缺陷等方面的审查。
5、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届满公开。
6、申请人可在申请日起七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
7、德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需对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辩。
8、如果专利申请符合法律要求,德国专利商标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

五、德国发明专利有效期
德国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拿到证书大概需要2-3年左右,拿到专利证书后有效期20年,需注意的是需每年进行续年费以保专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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