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盈利申请
更新日期:2020-4-13 17:00:48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2424次
什么是海外盈利?海外盈利是针对那些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的国家和地区而言的,以香港为例,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属于海外盈利。利润来源非香港本地的有限公司依据来源地征税原则申请海外盈利后,可以合法得到税务局豁免企业利得税,使企业的税务成本最小化。
为确保香港海外盈利申请过程顺利进行,香港公司的利润除经证实确实来自海外,还须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1、该香港公司在香港没设有办事处(香港公司注册地址不属于办事处);
2、该香港公司在香港没有聘请职员;
3、该香港公司货物没有经香港;
4、该香港公司货物没有在香港储存;
5、该香港公司没有在香港贷款;
6、该香港公司供应商与客户均是外地公司;
7、该香港公司签买卖合同地方,不在香港;
8、该香港公司所销售货品与所采购相符;
9、该香港公司收款与付款可以对应。
总括来说,在香港海外盈利申请过程中,香港税务局常见及主要的查询约5个问题,但在处理过程中,所涉及资料与文件烦多,在回复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要仔细分析与考虑,因此,登尼特集团第四事业部企业财务税务服务中心为您进行香港免税申请的服务,详情请咨询服务热线:0755-82147224或18902844116,或发邮件到2355725082@qq.com .也可以直接访问网站:www.for-vip.com,www.tannet.net,财税服务中心更是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司: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702-703室或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返回首页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