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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知识产权保护

更新日期:2020-9-30 17:30:43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548次

厦门商标专利版权服务:0592-5330525

一、厦门知识产权概念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本质上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也叫智慧财产权或智力成果权,智力成果的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发明创造、文学艺术作品、商业标识,也包括软件、企业名称、商业秘密、各种创造比如发明、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二、厦门知识产权的特征
厦门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具有一般民事权利的特征。但其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又具有自身的特性:
1.无形性:知识产权的无形性是指,其客体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而是人的无形性的智力成果。
2.复合性:知识产权的复合性是指,其内容既包括人身权利又包括财产权利。
3.地域性:是指其地域效力范围限于其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4.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是指,其时间效力范围限于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发明专利的有效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是10年。当然,有些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受时间限制,例如商业秘密权等。
5.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该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独占权,其他人未经权利人允许不得使用该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实际上是一种垄断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人对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三、厦门知识产权保护
1、立法保护,即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民事主体对其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利益享有知识产权,是法律拘束力的提现。
2、行政保护,即指相关部门对当事人某些比较严重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以及对某些知识产权向权利人予以授权等的行政行为。
3、司法保护,指对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保障知识产权人的权益。
4、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即较弱小的知识产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与势力通过形成某种组织,由该组织代为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事宜。
5、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保护。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设立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或管理事务的部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确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和避免对他人侵权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与手段。
6、舆论导向保护,通过正确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以上便是厦门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知识产权服务,可以直接联系登尼特:0592-5330525,登尼特知识产权部门专业提供:海内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商标代理、条形码申请、高新企业认证等多种知识产权顾问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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