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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分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更新日期:2020-09-17 15:49:08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727次

厦门公司注销咨询:0592-5330525

在公司发展良好前提下,老板就会在其它地方开设分公司,以此来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公司的实力。但并不能保证每一家分公司都能拓展成功,分公司一旦出现亏损,企业主就会考虑注销公司。那么,分公司如何注销?注销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呢?接下来我们就以厦门分公司为例子,讲给大家介绍厦门分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材料吧。

一、厦门分公司注销条件之一
厦门分公司宣告破产的;
厦门分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的;
厦门发您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的;
厦门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厦门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厦门分公司注销所需材料
1、厦门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厦门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厦门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厦门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三、厦门分公司注销流程
1.持要注销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分公司需要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和一般公司注销不同之处)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总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注销分公司所需要的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当地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以上就是厦门分公司注销登记材料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您需了解更多厦门分公司注销的相关信息,请拨打厦门登尼特公司咨询热线:0592-5330525,登尼特专业提供各类企业疑难注销、公司解非、吊销转注销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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