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申请专利流程
厦门专利申请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1.厦门专利申请阶段
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 申请 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委托专利 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 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厦门专利申请审查阶段
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 申请 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 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 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 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 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 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 文件进行修改。
3.厦门专利申请授权阶段
⑴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 权通知书。申请 人在接到授予专利 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 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 证书印花税。
⑵颁发证书:申请 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 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厦门专利申请书面申请原则;
即:需要向专利局提供规定的统一格式的书面材料,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才有效,由于专利文件的撰写专业性较强,建议申请人找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来办理。
4.厦门专利申请在先申请原则,
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的,专利权授予先申请的人。对于申请人而言,这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原则,需要专利申请人清楚的是:在申请专利 时要果断,不可犹豫,不能拖沓,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立即着手申请专利 。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先后分别提出申请,而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专利权应授予在先申请的人。在先申请授权后,我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向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该在后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在后申请被视为撤回;经申请人陈述意见之后仍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的,将驳回在后申请。
5.厦门专利申请优先权原则;
一种情形是申请人先在外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我国专利局就相同主体提出申请,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享有优先权。但发明和实用新型在国内提出专利申请是其在外国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的12个月内,外观设计则是在6个月内。
6.厦门专利申请单一性原则;
这一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另一层含义是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同样的发明创造不能同时存在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专利权。
综上所述,厦门申请专利要牢记着五个原则!贯穿于专利申请的全过程,稍有不慎就可能会犯原则性的错误。厦门市登尼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醒记住以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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