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
厦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一、软件著作权类别:
1.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厦门软件著作权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2.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厦门软件著作权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材料:
厦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材料需包含:该软件的源程序(或目标程序) 60页,其中包括前30页和后30页;每页不少于50行,打印于A4纸上,一式两份,不足60页时源程序全部提交。该软件的鉴别文档(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维护手册、操作手册任选其一),每页不少于30行,打印于A4纸上,一式两份,总页数无特殊要求。同时提供厦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如是个人申请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式两份,复印于A4纸上。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
1.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在线打印。
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登记申请文件。
3.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补正通知书。
4.审查:经审查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书。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5.获得登记证书: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录我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在查阅到所申请软件的登记公告后,登记中心将按照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四、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事项:
在软件开发完成时间(要晚于公司成立日期半年以上)若开发完成时间早于公司成立日期半年以内,要写一份前期开发说明,内容包括开发时间、开发内容、开发人员,公司盖章,全部开发人员签字。厦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为30个工作日。
五、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优势:
对厦门软件开发者而言,厦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强制性的,但是申请软件著作权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因为软件著作权是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是在软件著作权发生争议时证明软件权利的最有力的证据;软件著作权人进行投资和交易的重要资本和财富;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非常重要的砝码,申请软件企业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也是企业获得国家税收减免、人才优惠等国家政策的条件。
厦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好处很多,但不能保护软件中的技术方案本身,想要保护技术内容就需要通过申请发明专利来实现。厦门登尼特建议您在登记申请软件著作权的时候,同时申请专利保护,确保唯一性。如需您需要申请厦门软件著作权、厦门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保护,欢迎您联系厦门登尼特办理,公司电话:0592-5330525,厦门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3号新景中心A座26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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