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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厦门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许可证;三证合一统称厦门食品经营许可证。
更新日期:2020-04-13 17:58:56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3433次

厦门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电话:0592-5330525

厦门市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 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半成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11个类别。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销售“三证合一”后,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本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卫生许可证》停止发放。

厦门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原件备注: 申请餐饮业及单位食堂项目的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请向环保部门咨询办理。违反厦门市餐饮禁设地址、禁设项目规定的餐饮经营单位将被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商事主体免于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民(含托幼机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需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教育(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筹建批复文件复印件。备注: 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民办(含托幼机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需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教育(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筹建批复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文件原件;1.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应提交仓库具体地址、面积、方位图、配套设备设施基本信息;2.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位置图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示意图(应当标明用途、面积、尺寸、比例、人流物流、设备设施位置);3.申请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的,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原件:(1)生产、制作工艺流程。包括工艺流程图及文字说明,内容应涵盖制作、包装材料的处理、加工过程及主要技术条件;(2)生产、制作设备设施及运输配送车辆情况。包括生产设备的名称、型号和数量、运输配送车辆的行驶证明(复印件);(3)检验设施。包括检验设施名称、型号及数量;申请集体用餐配送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代行检验的的,要提供委托检验协议书。复印件备注: 申请餐饮业及单位食堂项目的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请向环保部门咨询办理。违反厦门市餐饮禁设地址、禁设项目规定的餐饮经营单位将被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原件;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从事制售类的食品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还应有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制度。要求: 原件(收)

(五)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材料原件;要求: 原件(收)

(六)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供货商)的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核准证或供货商合法资质证明 )复印件;要求: 复印件,电子文档

(七)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要求: 复印件

(八)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保健食品的,按规定不需要进行现场核查,但要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本市零售药店免于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要求: 复印件,电子文档

(九)开展网络经营的,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原件:1.需提供经营网站地址及截图;2.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清单;原件要求: 原件(收)

(十)无现场销售、无贮存场所仅从事食品商贸业务的食品经营者(包括网络食品经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固定的经营管理办公场所位置图、产品陈列(摆放)设施示意图、与生产者或者供应商关于储存、运输协议的复印件。要求: 复印件

(十一)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证明文件原件。

如您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您拨打厦门登尼特热线:0592-5330525、18046280349.QQ/微信:2355891255或发电子邮件到2355891255@qq.com, 登尼特集团http://www.tannet-group.com 厦门登尼特网站http://www.xmtannet.com/厦门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1号新景中心A座26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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