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14年3月1号起《公司法》新规: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时间与出资方式的规定如下:
1、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万元人民币,需一次性出资;
2、二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3万元人民币,可以分期出资,首批出资不低于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2年内到位,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到位;
3、股份有限公低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4、股东可以以货币或经评估过的无形资产等作为注册资金出资,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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