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离岸公司税务规定
更新日期:2020-4-21 12:01:23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1446次
香港离岸公司是指在香港境外的离岸岛国和地区注册的公司,基本上离岸公司与香港公司的税务处理方法相同。不过,如果公司份属非居港人士,就注意以下事项:
1、非居港人士如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获得源自香港的利润,都直接缴税,或以代理人名义缴税。税款会从非居港人士的资产收回或向代理人收取,代理人在非居港人士的资产中预扣足以缴税的款项。
2、本港人士(包括公司)如在香港代表非居港人士售卖货物,每季向税务局提交报税表,述明出售的总得款,并同时向税务局缴交相等于售货得款1%的款项,或与税务局协议后,缴交较低款额的款项。
3、非居港人士与密切关联的居港人士之间如有业务来往,而经安排后,居港人士不获任何利润,或所获利润低于正常水平,有关业务可能会被视为由非居港人士经居港人士为他以代理人身份在香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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