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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将严查员工工资发放 严重的甚至违法

一、员工工资通过个人账户发工资 二、多发员工工资不缴纳社保 三、用人单位任性扣员工工资 四、故意混淆劳务报酬和员工工资申报 五、大量员工工资零申报 六、员工用费用发票来领工资
更新日期:2020-02-03 16:00:06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1252次

工资是每一个劳动者赖以为生的生存保障。很多人最关心的是自己最终拿到手的有多少钱,但其实工资什么时候发、以什么方式发放对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很多企业各种花样发工资就是为了规避社保缴费和纳税,而以下这些行为是不合规甚至是违法的!

一、员工工资通过个人账户发工资
一些用人单位不通过企业公账发放工资,而是通过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人员的个人账户发放工资,以这种方式来规避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而逃避责任。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法官邢蓓华提醒:“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若公司通过个人账户给员工发放工资,诉讼过程中,公司否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称只是股东或资金往来关系,在没有其他证据情况下,劳动者就很难证明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此外,通过个人账户发放工资,也不利于劳动者查明工资标准。所以,劳动者不能只管钱拿到手,不管工资出处。

二、多发员工工资不缴纳社保
在求职过程中,有一些人发现缴纳社保后,每月到手的钱会少。有的用人单位会以此为由,说服劳动者不缴社保、多发工资,而有的劳动者也愿意到手的钱多一些。
相关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或不按规定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用人单位任性扣员工工资
有的用人单位为防止员工跳槽,会扣下员工的一部分工资留到年底再发。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这种情况属于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全部工资。
此外,还有的企业有上班迟到扣工资、请一天假扣三天工资的任性规定。事实上,国务院曾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在2008年1月15日废止,用人单位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规章制度中随意设立罚款条款。

四、故意混淆劳务报酬和员工工资申报
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建筑企业等,将劳务工、临时工、第三方员工,按照工资薪金申报!特别是社保移交税局征收,建筑工人实名制后,这类企业薪资合规性尤为重要!

五、大量员工工资零申报
很多企业将员工工资零申报了,但一个公司大量零申报,正常吗?和地区行业一比较,明显偏低,等待企业的将是税务稽查。

六、员工工资用费用发票来报销
这是目前很多企业常用的避税手法,不仅违规而且违法。企业将员工工资分解成基本工资、年终奖、过节费、各类补贴等进行发放,再让员工每个月找发票来冲抵,以报销的形式达到工资避税的目的。但如果长期大额处理的话,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引起税务局关注和稽查。

并且没有特殊目的的话,一定要选择银行转账发工资,税务来核查,拿出来一看,大家都省事!由以上各种情况可以看出,税务稽查的时候不仅稽查工资表,还会去核查签字记录、银行转账、收据等。仅仅凭一张工资表就想蒙混过关肯定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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