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零申报的成都公司注意啦!零申报四大误区
注册公司的流程越来越简单,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其中。而很多刚成立的小公司,一开始没什么业务往来,收入微乎其微,税务零申报是很正常的,但有一些企业明明正常营业,并且有收入,却常年零申报,所谓的零申报就是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销售额),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称为零申报。
这时候,估计很多老板内心会有点窃喜,那我申请“零申报”不就是赚了。但账务太过于简单的话,迟早会被税务局盯上的,因为连续三个月零申报或者一年内累计六个月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将会列入关注对象。
一、成都公司零申报误区
1、误区一:不用缴纳税款=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在申报时,是否可以做零申报?
答:不可以。不用缴纳税款≠零申报,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10栏次如实填写享受免税优惠的数额。
2、误区二:当期未发生收入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新开立,没有发生收入,但已经发生增值税进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按照有关规定做认证处理,我公司可以做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新办企业当期虽未发生收入,但发生了进项税额,因此不能做零申报。正确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申报表对应的销售额栏次填写“0”,并将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填入申报表中相关栏次,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3、误区三:免税收入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当期销售额全部符合免税条件,可以做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虽然按照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应纳税额为0,但是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12栏次如实填写享受免税优惠的数额。
4、误区四:已缴纳税款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收入根据客户要求去税务机关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了税款,请问我公司在申报当期增值税时,是否可以做零申报?
答:不可以。虽然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经缴纳了税款,但依然不能简单地进行零申报处理。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在申报表的相关栏次如实填写销售收入,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生成企业已经缴纳的税款从而进行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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