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体户做账报税
2019年税务局发布了许多的新政策,其中就有关于成都个体户做账报税的政策,可能现在很多老板都还认为成都个体户注册后是不需要做账和报税,登尼特小编在此明确告诉您,成都个体户也是需要做账报税的,本文就主要介绍了成都个体户做账报税的相关问题。
一、成都个体户做账报税的政策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方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方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二、 成都个体户做账报税的分类:
(一)、复式帐:建立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及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户,应当设置复式帐:
1、 注册资本在20万元以上的;
2、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3、 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帐的其他情形。
(二)、简易帐:建立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户,应当设置简易帐:
1、 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2、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3、 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帐的其他情形。
注: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方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帐或简易帐,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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