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搜索: 注册香港公司 注册离岸公司 全球商标注册 注册香港公司条件 香港公司年检

首页 > 北京服务介绍 > 北京个体工商户代理记账申报时限

北京个体工商户代理记账申报时限

更新日期:2017-7-25 12:01:48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1333次

各税应按时申报,不得提前或逾期申报。各税种按如下时间表申报,如遇节假日放假,按假日天数顺延:
税种 年申报次数 申报时间。

营业税 按月申报(金融业按季) 每月15日内

城建税 按月申报(金融业按季) 每月15日内

教育费附加 按月申报(金融业按季) 每月15日内

文化事业建设费 按月申报 每月15日内

个人所得税 按月申报 每月15日内

房产税 按半年(年)申报 每年4、10月15日内

土地使用税 按半年(年)申报 每年4、10月15日内

印花税 按年申报 每年1月10日内

企业所得税 按季申报 每季15日内

土地使用费(外商) 按年申报 每年10月20日内

土地增值税 按次申报

契税 按次申报

增值税 按月申报 每月15日内

地方教育附加 按月申报 每月15日内

返回首页     返回上页
公司注册| 商标注册| 年报税报| 条形码申请| 职位招聘 | 回馈意见 | 网站声明 | 保密条款 | 网站地图| 书文推荐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香港 852-27826888  中国总机 400-880-8199   马来西亚电话 603-21418908   投诉电话:13902990902   投诉微信号:cchkhncn
版权所有:深圳市登尼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17018390号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