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体工商户代理记账申报时限
更新日期:2017-7-25 12:01:48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1333次
各税应按时申报,不得提前或逾期申报。各税种按如下时间表申报,如遇节假日放假,按假日天数顺延:
税种 年申报次数 申报时间。
营业税 按月申报(金融业按季) 每月15日内
城建税 按月申报(金融业按季) 每月15日内
教育费附加 按月申报(金融业按季) 每月15日内
文化事业建设费 按月申报 每月15日内
个人所得税 按月申报 每月15日内
房产税 按半年(年)申报 每年4、10月15日内
土地使用税 按半年(年)申报 每年4、10月15日内
印花税 按年申报 每年1月10日内
企业所得税 按季申报 每季15日内
土地使用费(外商) 按年申报 每年10月20日内
土地增值税 按次申报
契税 按次申报
增值税 按月申报 每月15日内
地方教育附加 按月申报 每月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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