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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备案的办理程序省级办理

更新日期:2020-4-21 12:06:32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1248次

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如境内的企业需要具备境外投资的条件,境内的企业需在您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做登记备案或批准,省级商务部门会给登记备案或批准的企业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境外投资的办理所需的材料:

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所需的材料
1、《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
3、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4、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5、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全套);
6、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7、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8、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地方企业按照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受理该申请。商务部收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步审查意见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办理境外投资的咨询,您可以随时访问登尼特网站www.tannet-group.com, www.citilinkia.net,或拨打拨打香港热线:852-27826888,深圳热线:86-755-82143181,马来西亚热线:603-21100289 、东莞86-769-87869998、广州86-20-87550061 、上海86-21-68877368 、北京86-10-58674406 、成都86-28-86676605、义乌86-579-85206707、南昌86-791-88188098 、厦门86-592-5332308、泉州86-595-22515918  E-mail:23557250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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