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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商标注册

更新日期:2020-04-11 10:46:22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1638次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一样,对某一件事物拥有权力,相应的就应担负一定的责任,商标也是一样,商标注册人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为了维护这个权利就要相应的承担一定的义务,否则可能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

使用注册商标不得实施的四种行为

1、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使用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如果注册人擅自将其注册商标改变使用,即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在注册商标使用管理过程中,对注册商标的改变,主要是指在不改变原商标本质特征前提下的改变,经改变后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仍属于近似商标。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正如注册商标权利的产生须通过商标局核准授权一样,注册商标权利的转移也须通过商标局的批准才能实现。自行转让注册商标不仅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而且触犯了国家商标管理秩序,须加以禁止。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对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商标局要求商标注册人限期提供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无效的,撤销其注册商标。(使用的内涵、证据问题)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匀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直至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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