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法律意见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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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法律意见书公证是香港公司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经过的流程。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执业中的重要文书。一份形式严谨、结构缜密、分析准确、论证精当的法律意见书不仅是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指南,同时也是律师对纷繁复杂的各种法律关系宏观驾驭能力和微观操作技巧的充分展示。
一、香港公司法律意见书公证时间
出具香港法律意见书的时间要视文件的复杂程度而定,香港法律意见书认证的时间在10个工作日左右。
二、香港公司法律意见书办理程序
1、确定客户需求,根据双方情况达成协议;
2、签署登尼特提供的委托书;
3、客户提供资料,包括 : 香港公司的法定记录 (Statutory Records)﹑公司2年内的核数报告﹑及其他所须资产证明 (假若法律意见书须要就有关资产作出确定) 等等。
4、在客户提供所有文件做出所须审查后,我们将草拟法律意见书。
5、待客户确定意见书草稿内容后,我们将签发法律意见书。
三、登尼特联系方式
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香港咨询热线 852-27826888或上海热线86-21-58763186,或发 2355725184@qq.com也可以直接访问集团网站:www.tannet-group.com和知识服务网站:www.corp-planning.com, 登尼特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司: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702-703室, 或到中国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5楼F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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