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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编写项目计划书介绍条件

更新日期:2020-4-15 18:11:33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2150次


上海编写项目计划书介绍条件电话:021-68877368

 

上海编写项目计划书介绍条件指项目、企业或项目单位为达到招商融资和其它发展目标,而有计划、有介绍条件地依据有关理论和原则,采取科学的介绍条件和手段,展示项目和项目目前状况、未来发展潜力的书面材料所需条件的介绍。

 

一、上海编写项目计划书介绍作用
1、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实现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将有限资源利用,减少或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提高项目开发建设的经济效益。
2、策划是为了更好的实现目标,即获得项目融资。一份成功的项目策划书可以让投资者更好的了解投资市场,了解合作者,从而提高合作的概率。

 

二、上海编写项目计划书介绍条件
1、关注产品,确定项目赢利点;
2、敢于竞争,了解项目竞争对手,定位准确;
3、市场调研充分,通过线下线上调研,了解项目市场;
4、有力的资料说明,计划书不仅要论点鲜明,而且要有足够的论据进行支撑。
5、方案明确,能展现团队能力和财务能力。

 

三、上海编写项目计划书审批权限
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3000万美元以上的利用外资项目,经市计委(限额以上的工业更新改造项目经市经委)审核后,报国家计委(限额以上的工业更新改造项目报国家经贸委)审批,其中2亿元以上项目,由国务院审批。
小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更新改造项目
(1)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300万美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由市计委(工业更新改造项目由市经委)审批。
(2)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下的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300万美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山区(县)、局、总公司审批。
(3)在京单位与本市地方单位合建的项目,由市计委、市建委联合审批。
其它几类项目的审批
(1)外省市省级单位驻京办事处,经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设立,具体建设规模由市建委予以确认。
(2)外省市地区级及以下机构的驻京联络处、各大企业的驻京办事机构,经市政府办公厅批准设立,具体建设规模经有关省、市、自治区计委或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市计委予以确认。
(3)外省市单位在京独资建设的项目,按上述权限由项目所在地区县计委或市计委审批。
下列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均需报国家审批
(1)外商投资的宾馆、饭店项目,需经市计委、市经贸委、市旅游局联合初审后,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部、国家旅游局审批。
(2)需国家补助投资或使用国家统借外汇的项目,需由市计委上报国家计委审批。
(3)国家规定的限制类(乙)外商投资项目。
下列项目在市计委审批之前需征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
(1)汽车检测场或汽车驾校,需征得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同意。
(2)歌舞厅项目,建筑面积500㎡以上,需征得市文化局同意(500㎡以下,在征得区县文化局同意后,由区县计委审批)。
(3)经营黄金饰品的项目,需征得市人民银行同意。
(4)施工企业需征得市建委同意。
(5)勘察设计企业需征得首规委办同意。
(6)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需征得市房地局同意。

 

四、联系登尼特公司
登尼特公司电话:86-21-68877368  传真:86-21-58402186
登尼特智库网站:www.onobbb.com   邮箱:23557250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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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尼特公司香港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702-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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