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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项目计划书编写介绍说明

更新日期:2020-8-13 16:42:56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1521次

海项目计划书编写咨询热线:021-68877368/18101649652

上海项目计划书编写介绍说明指项目、企业或项目单位为了达到招商融资和其它发展目标,而有计划、有介绍说明地依据有关理论和原则,采取科学的介绍说明和手段,充分展示项目和项目目前状况、未来发展潜力的书面材料所需说明的介绍。 

一、上海项目计划书编写介绍定义
项目计划书是企业或项目单位为了达到招商融资和其它发展目标之目的,在经过对项目调研、分析以及搜集整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格式和内容的具体要求,向读者(投资商及其他相关人员)展示企业/项目目前状况及未来发展潜力的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是包括项目筹融资、战略规划等经营活动的蓝图与指南,也是企业的行动纲领和执行方案。
 

二、上海项目计划书编写申报渠道
市属单位申报项目,先按隶属关系报到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上报市计委(或市经委)。
区县属单位申报项目,先报到区县计委,再由区县计委报市计委(或市经委)。
合建项目
(1)在京单位与地方单位合建项目,先由合建各方签订合建协议,所签协议经各方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地方单位需经区、县、局总公司的单位认可,单位需经部委的业务司局认可)后,由合建一方或各方的主管部门联合上报市计委、市建委。
(2)地方单位与地方单位或外省市单位合建项目,先由合建各方签订合建协议,所签协议经各方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后,由一家或各家的主管部门联合上报市计委。
外省市地区级及以下单位的驻京联络处项目,由联络处持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的批件和当地省计委的批件,到市计委办理确认手续。
股份制企业或民营企业等无上级主管部门的项目,外省市单位独资在京建设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区、县计委上报市计委。
中外合营项目,由合营的中方按上述办法上报。
需要上报国家计委或国家经贸委审批的项目,一般由主管部门先报到市计委或市经委初审,初审同意后由市计委或市经委上报。
 

三、上海登尼特的优势
1、量身定制,让您抢占经验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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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登尼特公司
登尼特公司电话:86-21-68877368  传真:86-21-584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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