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起草订立
更新日期:2020-4-16 18:41:45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1613次
合同订立又称缔约,是当事人为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形式在对于固定证据、警告当事人郑重其事、区分磋商与缔约两个阶段均有重要的意义。口头形式的合同虽方便易行,但缺点是发生争议时难以举证确认责任,不够好。书面形式是指以合同书、信件等各种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形式。根据合同法规定,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也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另外,根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从合同订立、合同审查、合同变更到合同转让、合同解除、合同翻译,合同写作从来不是简单的问题,除非你不想用它享受你的权利、维护你的利益。专业的合同条款不但可以避免或预先解决未来可能出现的抗辩和争议,而且可以开源节流,为企业节省由于合同纠纷引起的严重损失。
登尼特合同撰写与把关优势:300多位专业人员为您服务。所有合同由联盟专职企业法律顾问协调美国律师陈丹红、广东律师何金宝、香港律师雍博士亲自把关并由合同管理员专职管理、跟进,解决由合同引起的各种问题。
服务项目:合同订立、合同审查、合同变更、合同转让、合同解除、合同翻译
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联盟热线:010-58674407
返回首页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