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公布2014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导读:7月1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4年修订)。2014版负面清单共139条特别管理措施,与2013年相比减少51条,至139条,缩短幅度为26.8%。139条措施中,完全禁止类管理措施29条,其余为限制类管理措施。以下请看详细报道。
7月1日凌晨,上海市政府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4年修订)。2014版负面清单共139条特别管理措施,与去年相比减少51条,至139条,缩短幅度为26.8%。139条措施中,完全禁止类管理措施29条,其余为限制类管理措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告显示,2014版负面清单,以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批准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措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等为依据,列明上海自贸区内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准入措施。负面清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2011年版)分类编制,包括18个行业门类。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2个行业门类不适用负面清单。
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管理原则,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实行备案管理。对负面清单之内的领域,外商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国务院规定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的除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实行审批管理。
对比发现,2014版负面清单进行了不小幅度删减。2014版负面清单删减了“限制投资棉花(籽棉)加工”、“限制投资颜料、涂料、联苯胺生产”,“限制投资维生素C……”,以及“禁止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活动)”,“限制投资铁路货物运输公司(限于合资、合作)”等内容。删减这些限制措施,意味着这些行业将对外商进一步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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