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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创新发展新政出台

鼓励基金管理公司业务外包,降低基金管理公司运营成本
更新日期:2020-4-10 17:25:05    来源:深圳商报浏览次数:2575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创新发展新政出台:

导读:登尼特资本运营机获悉,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意见》从三个方面明确了推进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一是加快建设现代资产管理机构。二是支持业务产品创新。三是推进监管转型。以下请看《深圳商报》相关报道。

证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总体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

《意见》从三个方面明确推进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一是加快建设现代资产管理机构。支持差异化发展,鼓励综合性、集团化大型资产管理机构与专业化、特色化中小型资产管理机构并存发展。鼓励基金管理公司业务外包,推动降低基金管理公司的运营成本。完善治理机制,支持基金管理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和组织形式,支持建立专业人士持股。推动双向开放,适时逐步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推动基金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作用,代表公众投资者行使权利。落实机构合规风控的主体责任,督促机构及人员严守道德底线与职业底线。

二是支持业务产品创新。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围绕市场需求自主开发跨境跨市场、覆盖不同资产类别、多元化投资策略、差异化收费结构与收费水平的公募基金产品。做优做强传统产品,鼓励公募基金在投资范围、投资市场、投资策略与产品结构等方面大胆创新。支持基金管理公司拓展业务范围。鼓励基金托管机构提供多样化增值服务。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发售以公募基金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鼓励基金管理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合作。加大基础设施及平台建设。优化客户服务与投资 回报机制。

三是推进监管转型。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原则监管,分类别、渐进式探索资产管理业务“负面清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事中监测检查与事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放宽行业准入,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主体申请公募基金管理牌照。健全法规制度,加快推进《基金法》实施工作,清理精简公募基金法规,完善以信息披露的公募基金注册制,推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出台,推动建立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的监管规则。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与成熟市场近百年发展历史相比,我国基金业仍是一个新兴行业,尚存在一些问题,在此背景下,为着力解决行业当前问题,进一步优化行业基础体制机制,明确行业在未来三年至五年的创新发展方向,证监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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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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