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投资策划之引资政策
马来西亚鼓励外商投资区域政策 在区域结构方面,针对东马地区和马来半岛东部沿海地区工业基础相对薄弱现状,马来西亚鼓励外商和本地投资者在东马的沙巴和沙捞越州及马来西亚半岛“东部走廊”(注:马来西亚的“东部走廊”包括吉兰丹州、丁加奴州及彭亨州)地带投资,在所得税等方面予以特别优惠。
另外,为鼓励外商在马来西亚从事高新科技研发,马来西亚政府在吉隆坡专门划出区域设立“多媒体超 级走廊”,积ji引进外商从事电子、信息和通讯科技开发、产品研制及技术服务等,对“走廊”内的企业,除给予所得税和投资税赋减免等优惠措施外,在电信收费、研发经费申请、上市及海外募集资本方面也给予相应的扶持。
马来西亚提倡吸收外资发展出口导向性产业,以此带动国家经济发展。马来西亚目前没有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对外商投资进行全 面统一管理,其主管部门因行业而异。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及工业部(MITI)及其下属的马来西亚工业发展局(MIDA)负责制造业的吸引外资工作,其他行业和领域由马来西亚外资委员会( Malaysia Foreign Investment Committee,简称 FIC)及有关部委负责管理,FIC只负责审批外资的持股比例,而有关部委则负责其它相关事宜。
如涉及金融、保险行业的外资,由FIC和财政部、国家银行主管;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外资,由FIC和交通部主管;农业吸收外资由马来西亚农业部负责管理,旅游业由马文化旅游部管理等。但有关马来西亚吸引外资政策的重大调整,由马来西亚政府内阁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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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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