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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上市咨询——纳闽离岸公司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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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11-2 18:58:16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2001次

13682422600/0755-82143189李小姐

通过在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纳闽群岛、百慕大群岛等地注册“离岸公司”,再通过离岸公司返回大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实现境外上市和海外收购已经成了不少内地企业间公开的秘密。之前人们选择多的离岸公司是纳闽公司,其实纳闽公司公司法还是比较难运用的。登尼特资本运营机获悉纳闽离岸公司也可以直接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啦!那么怎么运用纳闽公司上市呢?

假设甲先生与乙先生共同投资拥有一家境内公司,其中甲占注册资本的80%,乙占注册资本的20%。

为了在香港上市首先按照在内地公司的出资比例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BVI公司。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在合并前后不可有任何的股权变动,只要收购方即BVI公司和被收购方内地公司拥有完全一样比例的股东在收购后,内地公司的所有运作基本上完全转移到BVI公司中。

接着,对BVI公司增资,再与A先生和B先生进行股权转让,收购他们拥有的内地公司的股权,则内地公司变为BVI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VI公司在纳闽群岛注册成立一家离岸公司作为日后在香港挂牌上市的公司。

然后,BVI公司又将其拥有的内地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纳闽公司。搭好了框架,就能以纳闽公司的名义申请在香港上市。

其实,中国境内企业也可以境内企业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在纳闽成立一家纳闽离岸公司,只不过,在上市公司与内地公司之间再多设立一家公司以利于将来内地公司具体经营发生变更或股权变动时不至影响上市公司的稳定性,起到一个缓冲的作用。不过登尼特要提醒中国投资者2015年4月1日起,包括纳闽在内的马来西亚实施征收消费税政策。

登尼特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司中国总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详情请咨询0755-82143184, 13428934460(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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