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方案之BOT融资模式
13682422600/0755-82143189李小姐
在项目融资方案中,BOT项目融资模式经常被提及。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所谓BOT融资,是指政府与私营财团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由项目公司筹集资金和建设公共基础设施。
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运营该项目设施,通过收取服务费用以回收投资、偿还贷款并获取合理利润。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无偿移交政府。
BOT是指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类方式,有时被称为“公共工程特许权”,常见的操作方式是针对政府设立的基建项目(如道路、桥梁等),向私人公司招标(外国企业居多),中标公司投资建设,按约定经营一个时期(一般20年以上),期满后返还给政府。
企业采用BOT融资的优势:减少还本付息的负担,促进项目运营效率的提高,投资风险小。缺点:市场风险大,汇率等预期外变化带来的风险。
BOT融资模式是项目融资方案的诸多方式中的一种,在我国又被称为“特许权投融资方式”。一般有东道国政府或地方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将项目授予项目发起人为此专设的项目公司(Project company),由项目公司负责基础设施(或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规定的特许期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造设施的所有权(但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所有权),允许向设施的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并以此回收项目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的成本费用,偿还贷款;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移交给东道国政府。
BOT融资模式虽然包含了建设—经营—移交三个过程,但它并不是简单的建设—经营—移交的过程叠加.因此,国内出现了很多号称BOT项目融资的“类BOT”运营模式,由于不具备融资过程,其并不具有项目融资特征。这种运营模式不一定需要商业银行的直接参与,或者即使商业银行以贷款形式参与,也会采用投资人(而不是项目公司)资产抵押或者信用担保取得贷款,而不采用项目融资,于是就不是项目有限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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