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中怎样处置租赁物
更新日期:2016-8-19 10:17:00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3128次
大家都知道,融资租赁一般是适用于大型设备的租赁,也是中小企业比较适合的融资方式。融资租赁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技术设备或其他物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长期使用权,在承租期间,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满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租赁物。融资租赁肯定是要签署正式的租赁合同,那么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物是怎么处置的呢?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有3种方式来处理租赁物。
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退租法
融资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要求将租赁物退还给出租人,由出租人自行处理出租物,由于租赁物在出租期满内一般均已达到使用期限,出租人收回后难以再租或转让,所以,对租赁物期限届满后的处理,一般不采用这种方式法。
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续租法
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前的合理时间内,承租人应通知出租人,就租赁物的继续租用进行协商,确定续租期限﹑租金等内容,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时签订续租合同法。
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留购法
融资租赁的承租人支付名义货价后获得出租物的所有权,承租人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这种方法对出租人﹑承租人均有利,所以,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后,对租赁物的处理一般多采用这种方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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