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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创业孵化基地

更新日期:2020-04-19 16:42:27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1286次

导读:据登尼特创业孵化器获悉,近日,《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出台。按照该办法,陕西省将以在民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创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要点,鼓励社会各方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以多种形式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以下请看来自《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的详细报道。

该办法规定,创业孵化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运营管理机构或创业孵化基地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规章制度和专业的管理服务团队;能够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安排创业孵化的面积达到其实有总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与入驻创业实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签订书面创业孵化协议;运营状况良好,循环孵化方案系统规范,具有连续滚动孵化的能力;协助创业者办理开业手续,提供与创业经营相关的培训、咨询、指导,创业项目开发、对接,引进投融资等服务;能够乐观协调相关部门,协助创业者申请扶持资金,享受创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

此外,该办法还列出了陕西省市场型、门面型、加工型、楼宇型、园区型孵化基地参考标准,其中,市场型孵化基地要求基地面积不少于600㎡,地理位置适宜,市场经营项目相对专业化,有不少于30个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有专门的市场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对于如何入驻创业孵化基地,该办法也作出了规定。符合条件的拟创业者须参加创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有明确的、经评估可行的《创业计划书》;已创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时间应不超过3年,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注册登记地及办公经营场所在创业孵化基地内,接受创业孵化基地的统一管理。此外,入驻创业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孵化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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