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企业孵化器的认定条件
国际企业孵化器是在综合性科技企业孵化器基础上的发展和提高,是企业孵化器发展二次创业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鼓励企业孵化器行业发展,中国政府对企业孵化器实行认定制度,对经过认定的企业孵化器实行税收等优惠政策。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际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符合企业孵化器规定的条件;
2.领导班子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
3.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占2/3以上;
4.服务设施齐备,服务功能强,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
5.管理规范,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身及在孵企业的统计数据齐全,并至少连续2年按科学技术部要求上报相关统计数据;
6.在创业中心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80家以上;
7.累计毕业企业在25家以上,毕业企业及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100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
8.创业中心自身拥有300万元以上的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创业投资、担保机构等建立了正常的业务联系;
9.实际运营时间在3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10.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自身应具备专业技术平台或专业化的 中试基地,并具备专业化的技术咨询、专业化的管理培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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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文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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