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搜索: 注册香港公司 注册离岸公司 全球商标注册 注册香港公司条件 香港公司年检

首页 > 企业知识 > 项目融资的种类

项目融资的种类

更新日期:2020-4-17 16:11:30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2886次

项目融资是指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议融资,对于该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享有偿债请求权,并以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的融资类型。它是一种以项目的未来收益和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资方式。项目融资可分为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和有限追索权项目的融资。登尼特资本运营机就项目融资的这两种类型作出如下阐述。

项目融资——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指贷款人对项目主办人没有任何追索权的融资,贷款人把资金贷给项目公司,以该项目产生的收益作为还本付息的来源,并得到在该项目的资产上设定担保权益以保障自身利益。除此之外,项目的主办人不再提供任何担保。如果该项目中途停建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收益不足以还清全部贷款,贷款人亦无权向项目主办人追偿。

无追索权项目融资的基本程序
贷款人向主办人举办的项目提供贷款,由贷款人将资金贷给专门的项目公司,该项目建成后,将以其所获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来源,并在该项目的资产上设定担保,以保障贷款人权益。除此以为,项目的主办人不再提供任何信用担保,如果该项目出现意外或经营失败,贷款人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进行追偿。

无追索权项目融资操作规则的特点
1. 项目贷款人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项目资产没有任何要求权,只能依靠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偿还;
2. 项目发起人利用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能力是项目融资的信用基础;
3. 当项目风险的分配不被项目贷款人所接受时,由第三方当事人提供信用担保将是十分必要的;
4. 该项目融资一般建立在可预见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基础之上。

项目融资——有限追索权项目的融资
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指贷款人除依靠项目收益作为偿债来源,并得在项目公司的资产上设定担保物权之外,还要求由项目公司以外的其他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担保。这里的第三方当事人,包括该项目的主办人、供应方、项目使用方、承包方等。如项目不能完工或失败,致使项目本身资产或收益不足清偿债务,贷款人有权向上述包括项目主办人在内的有关担保人追偿,债务担保人仅以各自所提供的担保金额或按有关协议所承担责任。

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的特点
1. 贷款人向项目公司提供项目所需的大部分资金,通常占65%~75%,其余资金由项目主办人投资或以其他办法解决。
2. 项目公司是独立于其主办人之外的一个法律实体,对偿还贷款负直接责任,项目主办人只提供有限的保证或担保。
3. 由其他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如供应方、项目使用方等向贷款人提供信用支持。
4. 项目的债务不反映在项目主办人的资产负债表上,是属于资产负债表外的融资。也就是说,把一项贷款或为贷款提供的担保视为“商业交易”,作为商业交易来处理。
按照西方国家的会计制度,可以不把这种贷款或担保交易列入主办人的资产负债表。这样做,一方面可不影响主办人的信用地位,另一方面可避免主办人在其他关系上处于违约或违法的情况。这对主办人大为有利。

目前国际项目融资,一般都采用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做法。

登尼特资本运营机提供专业的企业融资、项目融资、企业融资策划、项目融资方案等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登尼特项目融资相关业务,欢迎致电:400-880-8199;或QQ咨询:2355725082。您也可以登录登尼特官网www.tannet-group.com或产业联盟脑库www.ono-bbb.com查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返回首页     返回上页
公司注册| 商标注册| 年报税报| 条形码申请| 职位招聘 | 回馈意见 | 网站声明 | 保密条款 | 网站地图| 书文推荐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香港 852-27826888  中国总机 400-880-8199   马来西亚电话 603-21418908   投诉电话:13902990902   投诉微信号:cchkhncn
版权所有:深圳市登尼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17018390号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