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制牌照银行
香港有限制牌照银行是指主要从事商人银行及资本市场活动等业务香港银行。该类型银行不得经营持牌银行业务,但可接受50万港元或以上任何期限的存款,且存款期限不设限。
在香港,计划经营银行业务或接受存款业务的机构,须获香港金融管理专员根据《香港银行业条例》(简称《条例》)的规定认可。香港实行存款机构三级制,即银行三级发牌制度,分别为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这三者统称为认可机构。根据《银行业条例》,香港金融管理局(简称香港金管局)是发给认可资格牌照的机构,负责向认可机构发给、暂停及撤销认可资格。
香港有限制牌照银行-注册资本要求
有限制牌照银行的资本要求(包括缴足款股本及股份溢价帐结余)不低于1亿港元。
香港有限制牌照银行-名称要求
有限制牌照银行名称结尾须紧接“restricted license bank”此词语连同使用,且该词语的译文须与该名称的译文相同(即中文结尾为“有限制牌照银行”);
银行名称使用的目的,须只为表明该有限制牌照银行与该银行的关系。例如,ABC银行的有限制牌照银行附属机构可自称为“ABC银行(亚洲)有限公司,ABC银行的附属机构”、但不能使用“ABC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因为这名称不能显示该机构与其母公司之间的关。
香港有限制牌照银行-申请程序
政府申请流程:申请人初步咨询金融管理专员=》提交申请至香港金管局=》金管局处理申请=》注册地监管机构的批准=》金管局审批申请=》书面通知通过认可并刊登宪报公告。
服务办理流程:填写委托书 → 签署协议 → 交付款项 → 签署文件 →立即送到香港政府办理→3-5个工作日完成→交结成品。
如有进一步查询,欢迎亲临香港、吉隆坡、深圳、东莞、广州、上海、北京、成都、南昌、义乌、厦门、泉州等服务网点,或拨打香港热线:852-27826888 深圳热线:86-755-82213750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02-703室;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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