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知识 > 上市知识:保荐机构与主承销商是什么关系?

上市知识:保荐机构与主承销商是什么关系?

登尼特重点提供企业上市前置策划与公关服务
更新日期:2020-04-10 17:38:57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8528次

企业上市申请过程中往往涉及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法律顾问、承销商、包销商、估值师等多方专业人士及机构。登尼特资本运营机建议拟上市企业在申请上市前咨询专业可靠的上市顾问机构。

保荐机构是指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登记的证券经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主承销商是指在承销团中起主要作用的承销商,是代表承销团与发行人签订承销合同的实力较雄厚的大证券公司(或商业银行),一般由竞标或协商的方式确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建承销团,代表承销团与发行人签订承销协议等文件,决定承销团成员的承销份额等,承销团的成员确定后,主承销商应负责与其他承销商签订分销协议,明确承销团各个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各成员推销证券的数量和获得的报酬,承销团及其合同的终止期限等。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承销业务,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取得承销业务资格。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荐机构负责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因此,保荐机构与主承销商通常是同一家证券公司。

登尼特资本运营机在海内外有一批企业上市顾问团队和资源,具有十多年丰富的企业上市策划经验,成功案例5000多个,提供企业上市策划、企业上市前置辅导、企业上市顾问、企业上市主体设立、国际框架设计、企业上市财税内审内调等服务。如您有关于企业上市业务需要进一步查询,请致电登尼特资本运营机:852-27826888(香港);0755-82143181(中国);603-21418908(马来西亚);或QQ咨询:2355725082。查看登尼特企业上市孵化服务更多详情。

返回首页     返回上页
公司注册| 商标注册| 年报税报| 条形码申请| 回馈意见 | 网站声明 | 保密条款 | 网站地图| 书文推荐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香港 852-27826888  中国总机 400-880-8199   马来西亚电话 603-21418908   投诉电话:13902990902   投诉微信号:cchkhncn
版权所有:深圳市登尼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17018390号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