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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股权分配方案服务

更新日期:2020-04-08 15:30:53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13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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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的企业越来越多,而且大多数都是多人合伙开创的企业,那么股权分配问题对于创业企业是不得不面临的问题。而且,在开始如果没有处理好,很可能为今后的创业失败埋下隐患。有的人认为该平均分配,事实上,错误的做法是股权五五分,五五分的结果是没有分配决定权。在开始的蜜月期可能不会产生争执,正所谓可以共患难,难以同甘苦。到了一定阶段,出现分歧的时候,如果有没有一个人拥有控制权,可能谁也不服气谁,终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创业失败。对于创始人股权分配方案,要有一个详细的规划。

首先一个初创企业要确定哪些人是创始人。创始人一般都是承担整个企业风险的人。判断创始人的简单方法是看,拿不拿工资,如果在开始,都不能支付工资给你,那你就是创始人。

既然存在多人合伙开创企业,那么每个人创始人的身价肯定都是不同的,该如何确定呢?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我们给每个人创始人100份股权。假设加入公司现在有三个合伙人那么一开始他们分别的股权为100/100/100。召集人(股权增加5)。召集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来创业,他就应该多获得5股权。假设A是召集人。那么,现在的股权结构为105/100/100。创业点子及执行很重要(股权增加5)。如果创始人提供了初的创业点子并执行成功,那么他的股权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 105,那增加5之后就是110.25)。迈出一步难(股权增加5-25)。如果某个创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比如已 经开始申请专利、已经有一个演示原型、已经有一个产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对吸引投资或贷款有利的事情,那么这个创始人额外可以得到的股权,从5到 25不等。CEO,即总经理应该持股更多(股权增加5)。CEO作为对公司贡献大的人理应拥有更大股权。一个好的CEO对公司市场价值的作用,要大于一个好的CTO,所以担任CEO职务的人股权应该多一点点。全职创业是有价值的(股权增加200)。如果有的创始人全职工作,而有的联合创始人兼职工作,那么全职创始人更有价值。因为全职创始人工作量更大,而且项目失败的情况下冒的风险也更大。信誉是重要的资产(股权增加50-500)。

另外要注意一点就是如果某个创始人是刚开始创业,之前没有过任何经验,但是企业合伙人里有人曾经参与过风投投资成功了的项目,那么这个合伙人比创始人更有投资价值。在某些情况 下,某些创始人会让投资人觉得非常值得投资,这些合伙人基本上消除了“创办阶段”的所有风险,所以让他们在这个阶段获得多的股权。现金投入参照投资人投资。很可能是某个合伙人投入的资金相对而言多的多。这样的投资应该获较多的股权,因为早期的投资,风险也大,所以应该获得更多的股权。进行计算。现在,如果计算的三个创始人的股份是为200/150/250,那么将他们的股份数相加(即为600份)作为总数,再计算他们每个人的持股比例:33/25/42。

初创企业还要设定创始人股权的退出机制,因为作为创业企业,存在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如果创始人离开创业团队就涉及股权的退出机制。如果不设定退出机制,允许中途退出的合伙人带走股权,对退出合伙人的公平,但却是对其它长期参与创业的合伙人的不公平,对其它合伙人也没有。

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企业一定要充分考虑到企业利益和合伙人利益两个方面,做到体面的退出,不产生矛盾。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涉及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 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有些退出价格是当时投入的本金,加合理利息回报。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不同公司会存在差异。股权与分红权的分离分红权和股权可以分离,表决权理论上也可以分离。对于出资较大的合伙人,可以给与较大的分红权,但对于承担风险较大的,应给与较大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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